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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期索赔的重点

发布时间:01-29  浏览数:141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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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的含义?
施工索赔,系指由于业主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过失或责任,使承包方在工程施工中增加了额外的费用,承包方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以合法的程序要求业主或其他有关方面偿还在施工中所遭受的损失。
一、工期索赔达成的条件?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各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也可以是影响施工进度事件的设计通知、施工调整方案、网络计划、现场认定。
二、关于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
工期延长或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方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方面的索赔报告要求分别编写,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例如,由于特殊恶劣气候等原因,承包方可能得不到延长工期的承诺,但是,如果承包方能提出证明其延误造成的损失,就可能有权获得这些损失的赔偿。有时两种索赔可能混在一起,既可以要求延长工期,又可以获得对其损失的赔偿。
三、业主对拖延竣工期限索赔?
由于承包方拖延竣工期限,业主要求提出索赔,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清偿损失计算;二是按实际损失计算。
清偿损失额等于承包单位引起的工期延误日数乘以日清偿损失额(在合同中已订明)。业主采用清偿损失条款的优点是:由于合同中已订明,可以避免承包方提出的关于实际损失带有过多的预测性从而难以补偿的辩护;业主可以避免调查研究,计算和论证实际延误而需要支出的额外费用;业主可以在与承包方解决纠纷的过程中(通常是较长时间的),从对承包方工程价款的陆续支付中扣回清偿损失。采用清偿损失的主要缺点是,清偿损失额通常比业主遭受的实际延误小得多。实际上,业主经常故意少算,同意采用较低的损失额来计算延误损失。因为业主如果在工程招标时采用较高的、较为准确的损失额,必将引起承包方大幅度地提高报价,甚至拒绝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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